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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9月21日

愛能成就「自由」與「真我」------@馬來西亞SISTER姊妹雜誌二月號(2010)



愛能成就「自由」與「真我」------@馬來西亞SISTER姊妹雜誌二月號(2010)

「你是自由的,無論在婚前或婚後,你都是自由的。我要跟你結婚,並不因為世俗或任何人的影響,我只是單純地想跟你在一起。我愛你,包括好和不好的。你只需繼續being yourself,你是自由的。」

最近參加了一個婚禮,婚禮中的一對新人各自準備了誓詞,然而,雙方誓詞的內容卻不約而同地提及到「自由」和「真我」。

很多人都會在愛戀之中為對方付出、為對方改變。可是,在付出之後卻期望對方給自己同等份量的「愛」,這樣有來有往才稱得上相愛。於是,A太太為回報丈夫的 「愛」,明明不喜歡小孩都為對方生兒育女;B先生也為了女朋友期望有一個安樂窩而放棄追逐理想。C小姐喜歡獨個兒去旅行,卻因為男友不放心女孩子獨自出 門,往後的旅程都得與男友結伴...。

為自己所愛的人改變、付出、犧牲,這是無可厚非的事,也是「愛」的其中一種表現方式。不過,若然可以讓對方做回自己,無論在意志和行為都能自主,這種愛就是更高的一個層次。

我愛你,不是因為你願意為我生兒育女,不是因為你肯提供一個安樂窩,更不是因為你願意和我結伴去旅行。我愛你,純綷因為這就是你,無論好的壞的,我都照單全收。我不需要你為我去改變、不需要你為我去犧牲,你可以自由選擇你的生活方式,你可以自由選擇你的人生。

做人,能夠忠於自己,難!能夠成全愛人忠於自己,就更難!「自由」和「真我」,說起來簡單,但當中的重量卻不是每一個人都懂得承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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